北京市西城人民法院一审以保险诈骗罪判处以骗保为理由而烧毁自家奔驰车辆的男子孙某有期徒刑年,并处罚金万元,孙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年月,孙某以余万元高于市场的价格购买一辆价值万元左右的二手奔驰汽车。年月日上午,孙某驾驶此车行驶到京承高速出京方向公里处,使用打火机点燃副驾驶座上可燃物,造成车辆起火。
事发当日,孙某向太平洋保险公司提出车辆理赔申请,理赔金额为人民币元。经鉴定,起火原因系人为因素致车辆驾驶室内副驾驶部位起火。太平洋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年孙某经民警电话通知到案。
因涉嫌保险诈骗罪,岁的北京男子孙某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受审。公诉机关认为,孙某作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数额巨大,应当以保险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孙某虽已着手实施保险诈骗行为,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因素未能获得保险赔偿,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最后,西城法院一审判处孙某有期徒刑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万元。孙某当庭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