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 成都机动车尾气检测造假最高罚50万元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6-02-04 栏目:汽车

月日起,《成都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正式实施。记者从月日成都市环保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成都将逗硬处罚,伪造排放检验结果的,将面临最高万元罚款。
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以推土机压路机挖掘机等工程机械为主。办法规定,非道路移动机械应达标排放,实行备案登记和标志管理,未备案登记或使用与备案不符的,对使用人
处每台次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政府可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
针对机动车尾气检测造假问题,办法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使用人
检验机构维修机构监管部门的责任均予以明确。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有伪造排放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等行为的,将面临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撤销资质认定证书。机动车所有人以弄虚作假等方式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的,将面临元罚款。
11月1日起 成都机动车尾气检测造假最高罚50万元